2007年2月9日星期五

试贴:翻译《双心》

转自 ms blog,更确切地说,转自豆瓣

  【简介】
  《双心》(Two Hearts),作为《最后的独角兽》的续篇, 2006年获得雨果奖最佳短中篇小说奖。作者彼得•S•毕格尔(Peter S. Beagle)的代表作正是《最后的独角兽》(The Last Unicorn)(1968),时至今日,此书还常常位居于史上十大最佳奇幻小说之列。
  《最后的独角兽》故事讲述一只孤独的独角兽,一直平静 地生活在一片美丽的森林里,她得知自己可能是世界上最后一只独角兽时,毅然离开了熟悉的森林,踏上了寻找同类的漫漫征程。一路上,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和 生物:一个半吊子的魔法师,一个古道热肠的邋遢女贼,可笑的强盗,卖弄的蝴蝶,笨拙的鸟,狂妄的骷髅,狡猾的猫。她历尽艰险,深陷巫魔会、夜困黑森林、探 秘女魔城,险象环生,几经生死……在逃亡时,独角兽变成了一个女孩,遇到了一个王子。然后他们相爱,然后他们分离。王子变成了国王。独角兽仍是独角兽。老 国王消失,魔法师不再能保持青春,终有一天会死去。小说给我们展现了一个险象环生而又浪漫优美的魔幻故事,一个关于青春和成长的童话。
  《双心》是众人期待已久的《最后的独角兽》的续篇。小女孩Sooz居住的村庄饱受一只狮鹫的骚扰,国王派来的骑士屡屡被怪兽杀害。Sooz认为唯有国王才能收服怪兽,于是孤身一人走上通向王宫之路,试图寻求到国王的帮助,魔法师、国王和独角兽因此再次会面……
  【正文】
   双心(Two Hearts)
                             [美]彼得•S•毕格尔 著
双峰驼 出品
                                   水龙吟 译
  
  我哥哥Wilfrid老是说这事不公平,这本该全发生在我身上。作为一个女孩,一个小孩,我却笨得连鞋带都不会系。不过我想这是公平的。我想每一件事都按它应该有的方式发生了。除了那些悲惨的部分,也许那些部分也是。
   我叫Sooz,九岁。下个月就十岁了,正好就是格里芬[1]来到的周年日子。Wilfrid说这都是因为我,格里芬听说世界上最丑的小孩刚刚出生了,它 本来打算来吃掉我,但是即使对格里芬来说,我也实在太丑了。于是它在“暗林”中筑了巢(我们这样叫“暗林”,但是它的真名字是暗夜森林,因为树林中太黑 了),呆在那里吃我们的绵羊、山羊。如果格里芬喜欢一个地方,它们就会那么干。
  但是它从不吃小孩,直到今年。
  我只见过它一次—— 我是说,在那之前——某天夜里升起在树林上方,就像第二个月亮。只是那时天上没有月亮。整个世界什么都没有,只有格里芬,金色羽毛在它的狮子身体和鹰的翅 膀上燃烧般闪耀,它的巨大的尖牙般的前爪,可怕的鹰喙跟它的头比起来显得那么庞大——Wilfrid说我坚叫了三天,但是他撒谎,而且我也不像他说的躲在 蔬菜储藏地窖里,那两天夜里我睡在马厩,和我们的狗Malka在一起。因为我知道Malka不会让任何东西伤害我。
  我的意思是说我的父母也不 会,如果他们能阻止的话。只是Malka是整个村子最大、最凶猛的狗,而且她什么都不怕。当格里芬抓走黑铁匠的小女儿吉海茵,你没法看不见我爸爸有多担心 害怕——跟其他男的一起跑来跑去,想组建某种巡逻队,然后人们就知道什么时候格里芬出来。我知道他是为我和我妈妈担心,想做任何他能做的来保护我们,但是 这并不能让我觉得安全,但是Malka能。
  但是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做,无论如何。我爸爸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当格里芬只是拖走羊的时候已经够糟 了,因为这里几乎每个人都要买羊毛或干酪或羊皮之类的来维持生计。但是当它抓走吉海茵,这个早春,那改变了一切。我们送了报信者到国王那里——有三次—— 每次国王都派些人跟他们回来。第一次是一个骑士,只有他自己。他叫都拉斯,他给过我一个苹果。他骑马而去进入深林,唱着歌,寻找着格里芬,然后我们再也没 有见过他。
  第二次——当格里芬抓走磨坊主工作的男孩鲁里——国王一并派来五个骑士。他们中间有一个确实回来了,但是没等他说出发生了什么事他就死了。
   第三次整只骑兵中队都来了。至少,我爸爸是那样说的。我不知道一只中队有多少士兵,但是那里有很多,他们遍布在村子里了两天。到处搭起帐篷,把马拴入每 一个马厩,在小酒店里吹嘘说他们会如何在很快时间内帮我们这些可怜的农民搞定格里芬。当他们向深林行进的时候有乐师奏乐——我都记得,我还记得音乐什么时 候停下来,以及之后我们听到的声音。
  在那以后,村子不再派人去国王那里了。我们不希望更多的他的人去送死,而且,这也没什么用。因此从此以 后,当太阳落山,格里芬从他白天的睡梦中醒来开始觅食,所有的小孩都急急忙忙的跑进屋里。因为害怕格里芬,我们不能一起玩,或者被差使,或者给父母照看羊 群,或者甚至不能在敞开的窗户旁睡觉。我什么事情都不能作,除了读那些早记得滚瓜烂熟的书,或者向爸爸妈妈抱怨,然而他们照顾我和Wilfrid已经筋疲 力尽,更懒得理我。他们还要照顾其他的小孩,和其他的家庭轮流照顾——还有我们的绵羊、山羊——因此他们总是很疲倦,而且很担心害怕,大部分时间我们互相 发脾气。人人都这样。
  然后,格里芬抓走了Felicitas。
  Felicitas不会说话,但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从我们很小开 始,一直都是。我总是能明白她想说什么,她也明白我,比其他任何人都明白,我们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一起玩,我不会和其他任何人一起那样。她家里人认为有她是 浪费粮食,因为没有男孩会想娶一个哑巴女孩,于是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允许她跟我们一起吃饭。Wilfrid曾取笑她的沙沙的鸭叫声,那是Felicitas 唯一能发出的声音,但是我拿一块石头砸他,从那之后他再也不那样做了。
  我没有亲眼看到那怎么发生的,但是在我脑子里我看到了。她知道不要出去,但是她在傍晚来我们家的时候总是那么开心。而且她家里没有人会注意到她出去。他们没有人注意Felicitas。
  我知道Filicitas出去的那天,我动身去找国王。
   恩,事实上,是那天晚上——因为在白天我不可能溜出家门离开村子。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事实上,除了知道我叔叔Ambrose正要推一车羊皮去 Hagsgate(海格门)的集市,而你需要黎明集市开始之前很早就动身。Ambrose叔叔是我最好的叔叔,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求他带我去国王那里—— 他会反过来直接把我扔到我妈妈那里,然后告诉她要给我喝硫磺加糖浆[2]然后热情地把我送上床。他连他的马也喂硫磺和糖浆。
  于是我那天晚上很 早就爬上床,然后我一直等着每个人都睡着。我原想在我枕头上留张纸条,但是我总是没写几句,然后就把它撕掉,扔到壁炉里,我还担心有人会醒来,或者 Ambrose叔叔走时没带上我。最后我只是写上,我很快就会回家。我没带任何衣服,或者其任何东西,除了一点奶酪,因为我以为国王肯定住在离 Hagsgate很近的什么地方,Hagsgate是我见过的唯一的大城镇了。我父母都在他们卧室里打鼾,但是Wilfrid就在壁炉前边的地毯上睡着 了,他经常这样睡着,他们也不管。如果你叫醒他让他去自己卧室,他会爬起来又打又闹。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停下来,低头用最长的一段时间望着 他,Wilfrid睡着的时候看起来没那么凶恶。我妈妈堆足了煤炭保证明天早上有火能烤面包,我爸爸的厚棉裤正挂在那里烤干,因为他那天下午在蓄水池塘里 趟水救了一只羊羔。我把它们挪了挪,好让它们不会烧着。我给钟上了发条——Wilfrid本该每晚都要这么做,但他总是忘——然后我想象到明天早上他们会 怎样都听到闹钟叫,他们怎样到处找我,怎样担心地吃不下早餐,然后我转个身走回了我的卧室。
  但是之后,我又转身,我从厨房的窗户爬出去,因为 我们的前门会吱吱啦啦的叫。我担心Malka也许会从马厩中醒来,立马明白我要做什么事,因为我从来都骗不过Malka,只有她,然后我几乎一路屏住呼吸 跑去Ambrose叔叔的房子,藏进他的羊皮货车。那天晚上很冷,但是在那一堆羊皮下反而很热还有股羊骚味,我什么都不能做只能静静的躺着等 Ambrose叔叔。于是我想到了Felicitas,这让我不会因为离开家离开每个人感觉那么糟。但那已经糟透了——我从没有真正的失去过亲人,从来没 有——但是无论如何这次不一样。
  我不知道Ambrose叔叔最后什么时候来的,因为我在车里打了个盹,直到有些摇摇晃晃、格嗒格嗒还有些马发 出的懒散的咕哝的声音我才醒来,马被叫醒了又很不开心的时候总是这样——我们正出发去Hagsgate。半个月亮早早地就开始下沉,但是我可以看到村庄起 起伏伏,不是月光下的银色,而是渺小而阴暗,没有任何颜色。这时候我几乎要哭了,因为看起来已经那么远,虽然我们还没到蓄水池塘,但我感觉就好像我再也见 不到它一样。要不是我还清醒,我就从车里爬出来回家去了。
  因为格里芬仍然盘旋着觅食。我看不到它,当然,躲在羊皮下(而且我还闭着眼),但是 它的翅膀发出的声音就像很多刀在一起磨,有时它会叫两声,声音恐怖,因为那很轻柔、甚至有些哀伤和恐惧,就好像它正在模仿当它抓到Felicitas时, 她曾发出的声音。我尽可能的埋低自己,想再睡一会,可是我睡不着。
  那样正好,因为我不想一路坐到Hagsgate,Ambrose叔叔在集市 里卸羊皮的时候就会发现我。于是当我再也听不见格里芬的声音(它们不会到离巢很远的地方觅食,除非逼不得已),我把脑袋从小车的尾板里探出来,看着星星一 个一个消失,天空渐渐亮起来。月亮落下,晨风吹起。
  当小车晃得没那么厉害,我知道我们肯定是转入了国王大道,然后我听到奶牛哞哞地互相低语。 我跳到路上。我在那里站了一会,掸掉棉绒和小撮羊毛,看着Ambrose叔叔的小车越滚越远。我从没自己一个人离家这么远过。或者说从没这么孤单。微风下 枯草扫着我的脚踝,我不知道该怎么走。
  我还不知道国王叫什么名字?除了“国王”我从没听别别人叫他其他什么别的名字。我知道他不住在 Hagsgate,而是住在附近某处的一个大城堡里,只不过当你乘着车它是在附近,但当你步行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而且我老是想着我家人就要醒来,到处找 我。奶牛的吃草声音让我觉得很饿,但我在车里已经把我所有的奶酪都吃了。我真希望自己带了一个硬币——并不是用来买东西,只是扔硬币告诉我往左还是往右。 我试着用扁平的石块代替,但是它们掉下来就再也找不到了。最后我启程走向左边,没什么理由,只是因为我的左手有一只妈妈给我的小银戒指。那儿也有条小路, 我想也许我能绕着Hagsgate走,然后我就想之后应该做什么。我走路很在行。我可以走到任何地方,如果给我时间。
  只是在真的路上走起来会 容易些。可这条小径一会就没了,我只好自己从浓密的树丛中穿过,然后又是有刺的藤蔓,我的头发上都是芒刺,我的胳膊被扎的到处都是,流着血。我很累,流着 汗,就要哭了——是就要——而且每次我坐下来休息,臭虫什么的就一直爬向我。然后我听到附近流水的声音,我立刻就觉得渴了,于是我试着往水声处走,大部分 路我必须得爬着才行,我的膝盖蹭破了、胳膊肘老撞到恶心的东西。   
  [1]格里芬,griffin的音译,即狮鹫,狮子身体,鹰鹫头和翅膀的怪兽  
  [2]像是一种民间偏方,据说可以治疗痘痘等,可以让萎靡的人变得精神?和雄黄酒有的一拼


(未完待续,原文在豆瓣上连载……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32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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