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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3日星期一

【翻译】人类不同 (Men Are Different) by Alan Bloch

人类不同 (Men Are Different)
作者:阿兰•布洛赫(Alan Bloch)
翻译:水龙吟
  
  我是一名考古学家,人类是我的研究对象。同样地,通过在死亡行星上到处挖掘,我很想知道我们是否最终能找出人类——我是说真正查明,人类和我们机器人有何不同。你瞧,我曾经和人类一同生活过,我知道那不像我们学校里学的那么简单。
  当然,我们有一些纪录资料,像我这样的机器人也正在填补其中的空白,但是现在我认为我们什么都做不出来。我们知道,或者说至少历史学家说我们知道,人类来自一个叫做地球的行星。我们也知道,他们勇敢地从一个星球飞向另一个星球;他们在所有的停留之地留下殖民地——人类,机器人,有的时候两种都有——为了方便他们以后回来。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回来过。那是那个世界的光辉岁月。但是,我们已经这么老了吗?人类利用明亮的火焰——我猜用以前的词应该叫作“圣光”——可以远远地冲破夜空,而我们已经找不到他们织网的线头。
  我们的科学家告诉我们说人类和我们非常像——人类的骨骼,毫无疑问,几乎和机器人的骨骼一模一样,除了人类的是由某种钙质混合物组成,而不是钛。同样地,还有其它的区别。
  在我最后一次去一个内行星的实地考察航行中,我遇到了一个人类。他肯定是这个恒星系的最后一个人类,而且他忘记了如何说话——他已经孤独了很久了。当他学会了我们的语言,我们相处得很友好,我本来打算带他一起回来。然而,他出现了一些问题。
  有一天,无缘无故地,他开始抱怨太热了。我检查了他的温度,认为他的恒温器线路短路了。我带有一套野外备用零件,而他很明显已经出了故障,所以我就动手了。我没费任何力气就把他撂倒。我把针推进他的脖子来进行关闭操作,然后他不动了,就像一个机器人那样。但是当我把他打开,他内部和我们不一样。当我把他组装回去,我不能让他重新运行了。然后他好像挂掉了——当我准备回家的时候,大概是一年之后,他那里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骨头。是的,人类的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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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参见:
http://havard.awegasm.net/shorts_trans/men_are_different.html

2009年3月23日星期一

【翻译】The Instability/不稳定性 by 阿西莫夫

不好意思,有人说要了,这里的还是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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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者注】
  这是一篇阿西莫夫(晚年)写的穿越文,想到这里就觉得有点匪夷所思。不知道是不是有过译文,会不会撞车。我查了一下没查到就随手翻了。
  
  这篇最初发表在19891月1日的英国“ The Observer”(《观察家》周报)里,后来收录在阿西莫夫的短篇小说散文集 "Gold: The Final Science Fiction Collection"(1995)一书里。
  

2009年3月20日星期五

【翻译】我儿子是物理学家 by 阿西莫夫

【译者注】
这篇科幻短篇最初作为Hoffman电器公司宣传广告的一部分发表于1962年2月版《科学美国人》,后来又刊登于《财富》杂志。1969年,阿西莫夫将其收录于自己的短篇小说集"Nightfall and Other Stories",后来又于1986年收录短篇小说集"The Best Science Fiction of Isaac Asimov"。
【译者再注】
翻完了才发现撞车了,1999年《科幻世界》有过“阿西莫夫短篇三题”里面有一篇就是这个。我说嘛,这么又短又搞笑的阿西莫夫小说怎么会没有。不过既然翻译了,还是贴出来吧。也可以跟戚林的对比学习一下。本来想贴双峰驼的,发现撞车,还是贴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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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是物理学家(My Son, the Physicist )
作者:艾萨克•阿西莫夫 (Isaac Asimov)
翻译:水龙吟

她的头发是淡淡的苹果绿色,很柔软也很老气。你能看出来她有一双精致的手,染着颜色,那是三十年前,条纹和斑点流行之前的风格。

她的脸上也露出甜美的笑容,和岁月沉淀出的平静的神色。

相比之下,把她放在这个巨大的政府建筑里真能让人困惑的尖叫起来。

一个女孩从她旁边小跑着经过,停住,转向她,震惊的盯着她,两眼放空,“你怎么进来的?”

女人微笑着,“我正在找我的儿子,他是个物理学家”

“你儿子,是——”

“他事实上是个通讯工程师,高级物理学家杰拉德•克雷蒙纳”

“克雷蒙纳博士。好吧,他在——您的通行证?”

“这儿。我是他母亲。”

“好吧,克雷蒙纳女士,我不清楚。我得去——他的办公室在最里面。你随便问谁就知道了。”她向前跑开了。

克雷蒙纳女士慢慢地摇了摇头。她猜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她希望杰拉德一切还好。

她听到走廊尽头更远处的声音,开心地笑了。她听得出那是杰拉德。

她走进那个房间,说“你好,杰拉德。”

杰拉德是个大块头,浓密的头发的开始微微有些灰白因为他不染发。他说他太忙了。她很为他骄傲,包括他的样子。

现在,他正流利的根一个穿军装的男人说话。她说不出军衔,但她知道杰拉德肯定能搞定他。

杰拉德抬起头,说,“你在做什——妈妈!您在这儿干嘛?”

“我今天来看你。”

“今天是周四?天哪,我给忘了。坐下来,妈妈,我现在没空说话。随便坐,随便坐。瞧,将军。”

赖纳将军从他肩膀看过去,双手交叉放在背后。“你母亲?”

“是的。”

“她该在这里吗?”

“现在?不,不过我可以为她担保。她连温度计都不认识,所以这里的东西她什么都不懂。现在听我说,将军。他们在冥王星上。看到了?他们的确在。无线电信号不可能是天然的,所以他们必然源自于人类,我们的人。你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我们派出去的越过小行星带的探险队,肯定是其中一个制造的这个信号。而且他们到了冥王星。”

“好,我明白你说的,但是同时,这不是不可能的吗?这些在冥王星上的人是四年前登陆的,而他们的设备不可能让他们活过一年。这是我的理解。他们的目的地是木卫三,但是比预期的距离多走了八倍。”

“没错。所以我们得知道怎么回事,还有为什么。他们也许——曾经——获得过帮助。”

“什么样的?怎么帮?”
克雷蒙纳紧紧地握了会自己的下巴,仿佛在内心里祈祷。“将军,”他说,“我这样做很冒险,但是牵扯到非人类也几乎不可能。地外生命。我们得搞清楚。我们不知道联系还能维持多久。”

“你是说,”(将军板着的脸挤出半个笑容)“他们也许从监禁中逃出来,也许他们虽是还可能再被抓回去。”

“也许。也许。整个人类的未来可能就依赖于我们这一次能否准确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什么。现在就要知道。”

“好吧。你想要什么?”

“我们马上就需要军队的马尔蒂瓦克电脑。关掉所有的正在运行的问题,运行我们的程序。每个通讯工程师都必须放弃他们自己手头上的工作来协调运作。”

“但,为什么?我不明白中间的联系。”
一个轻柔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谈话。“将军,你想吃点水果吗?我带来了些桔子。”
克雷蒙纳说,“妈妈!拜托!等会!将军,关键很简单。现在冥王星里我们只有不到40亿英里远。无线电波以光速传播需要6个小时从我们这里传到他们那儿。如果我们说了什么,我们需要花12个小时才能等到答案。如果他们说了什么,我们漏掉了,然后说‘你说什么’,然后他们再重复的话——嗙,一天就下去了。”

“没办法更快一些吗?”将军问。

“当然不行。这是通讯的最基本定律。没有信息能传播得比光速还快。如果要跟冥王星的人进行像我们现在这种几个小时的对话,得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恩,我明白了。你真的认为这牵扯到地外生命?”

“没错。坦白说,这里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我的意见。但是,我们正竭尽全力,来设计某种集成通讯的方式。我们必须美妙弄到尽可能多的比特数,同时祈祷我们在失去联系之前得到我们想要的。那就是为什么我需要马尔蒂瓦克电脑,还有你的人。必须用某种通讯战略来减少我们需要发送的信号数。哪怕只能提高10%的效率,就有可能节约一个星期的时间。”
轻柔的声音再次打断他们。“哎呀,杰拉德,你是要完成什么交谈吗?”

“妈妈!拜托!”

“但是你搞错了。真的。”

“妈,”克雷蒙纳的声音到了歇斯底里的边缘。

“呃,好吧,但是如果你想说些什么,然后花12个小时等对方的答复,你就真傻了。你不该这样。”

将军哼了一声,“克雷蒙纳博士,我们是不是应该讨论——”

“稍等一下,将军,”克雷蒙纳说。“你想说什么,妈妈?”

“你们再等答复的时候,”克雷蒙纳女士认真地说,“一直发信号,而且告诉他们也这么做。你们一直在说,他们也一直在说。你们找人一直听,他们也是。如果你们中间谁说了什么需要答复的话,你可以在你的话里插进去,但是往往是,你不用问就什么都知道了。”
两个男人注视着她。

克雷蒙纳小声说,“当然。连续对话。只是有个12小时的相位差,就这样。上帝啊,我们就该这么做。”

他大步迈出了房间,将军跟在后面,然后又大步踏回来。

“妈妈,”他说,“我得离开一会,我想这可能需要几个小时。我会派些女孩子过来跟您聊天。或者你想的话可以打个盹。”

“我没关系,杰拉德,”克雷蒙纳女士说。

“只是,你怎么想到这点的,妈?你怎么会想起来这个建议的?”

“这,杰拉德,是所有的女人都知道的。任何两个女人——不管是在视频电话还是在思潮线[]上,或者面对面的时候——散布消息的全部秘密就在于,无论如何,一直不停的说。”

克雷蒙纳试图笑一下,然后他的下嘴唇开始发抖,他转身离开了。

克雷蒙纳女士满怀爱意的看着他。多好的人,她的儿子,是个物理学家。他那么高大,那么重要,但他仍然记得男孩总是应该听他妈妈的话。

---------END-----------

附:戚林的翻译

2008年8月3日星期日

New Yorker 一篇_暑期出行不必担心的十件事_编译

先占个位,回头弄完了贴出来。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侵犯版权……

2008年7月13日星期日

[翻译及对照]奥林匹克天赋 ——Olympic talent

我先贴在豆瓣上的,后来BY回帖说撞车了,BY去年就翻译过这个,我跑去看才发现,虽然是一篇小文,这个差距也不是一点两点的啊。正好拿来当教材学……

我的原贴: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3662401/
BY的翻译: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759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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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的译文还是贴在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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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林匹克天赋 (Olympic talent)
  http://www.nature.com/nature/journal/v448/n7149/full/448104a.html#a1
  [作者]理查德 A 罗瓦特(Richard A. Lovett*)
  [翻译]水龙吟
  
  摘要
  什么……都不合适?
  
  迈克尔•户德早在他6周大的时候就开始盼望2068年奥运会了。当然,那时还不到2068年。当时是2041年,迈克尔的父母正在给他做基因图谱的例行评估。
  “你儿子显示出很强的运动天赋,”儿科医生说。“但是如果我们给他的基因序列稍作调整的话,那会更好。你想让他擅长什么?”
  “不要橄榄球,”他爸爸说,他爸爸的运动生涯毁于他自己和东伯明翰前锋以及一个好像拿着大圆号的球迷的三人对撞。“篮球怎么样?”
  “很抱歉,生长激素是被禁止的。我说的是肌肉。”
  有两种肌纤维,医生解释说,一种耐力型,一种是强度型。“除非我们做些什么,否则他会两种各拥有一半,这样的话除了橄榄球都不太完美。你最好选择其中一种或另一种。只要打一针荷尔蒙就行了。要么他变成个短跑运动员或者举重选手,要么是长距离的类型。”
  这容易。迈克尔的爸爸回忆起了大圆号之前的日子,那时他可以一直跑也不会累。
  “你也可以让他变得很坚强吗?”
  “当然。”医生瞟了一眼掌上电脑,打开一个名叫神经传递素的“你想让他多优秀?”
  
  时间如往常一样,男孩长大了。他跑遍了树林和野地。他爬树时却摔下来,因为虽然他又快又机灵,却缺乏力量。
  有一次他去医院定期检查的时候碰到了另一个医生。“他们没有给你足够的力量,”新医生说。“但我们有一项技术来解决这个问题。事实上,你运气很好。如果说人们第一次的改进不适当的话,运动协会允许我们修正错误。如果搞得好,我们可以让你变得更优秀。这不会有任何痛苦,只不过要用一种病毒重新编码你的肌肉细胞,所以你也许有几天会不太舒服。”
  很快,迈克尔变得又强又快——虽然刚开始只是让他找到一些高级(也许没那么高级)的方式炫耀。当他16岁的时候,一次特别严重的和地球引力的冲撞之后——这牵扯到一个跳板还有一位金发女郎,另一个医生来探访他,跟着还有一位更老些的男人。
  “他们当然把厉害的部分做对了”
  “不幸的是,那种神经神经传递素会把你变笨。”
  “我成绩很好!”
  “不是那种笨。”医生介绍着他的客人。“这位是布鲁克斯教练。运动一直在改变,多亏了像你这样基因被修改的小孩。他会告诉你如何避免在这里耗费这么多的时间。”
  这个“如何”最后变成了虚拟现实。
  “再也不需要冒着受伤的危险了,”教练说。“我可以给你订做一套知觉反馈的训练服,你靠它可以想多强就多强而且不用出屋子。当你习惯了,你都感觉不出差别。”
  他转向迈克尔的父亲。“这绝对安全。他可以试着从跳板上三周翻然后头着地,这也就想当于给了他一拳而已。不过我不会教她跳板上的技巧。他一直都有跑步的天赋;要不是他总是伤着自己,他可以真的做到很好。到他的巅峰时期,虚拟现实会成为一个奥运会项目。”
  布鲁克斯教练有一件事弄错了。迈克尔准备好的时候,虚拟现实不仅是奥运会的一部分,那就是奥运会。没必要再建立新的场馆,没必要旅行——尽管一开始对于如何鉴定一个虚拟现实场馆来避免秘密的……改进,有些争执。
  迈克尔最后变得像所有期望的那样好。他选了5000米和10000米跑,在开始的时候撞倒人堆里的胳膊,然后和另两个人一起甩开其他运动员,这最后变成了一个谁的基因医生选的肌肉和神经传递素最优化的比赛。
  胜利了,迈克尔拉紧了他的天气控制队服,赢了几百万米之外的对手,夺得了两枚金牌。他只是希望自己当初选了三项,然后把马拉松的金牌也加上去。
  然后就结束了。布鲁克斯教练来了拿回那件训练服因为再过四年之后迈克尔就太老了拿不到金牌了。而且在他后面还有无数更好的基因工艺造出的运动员。
  他很有名,但没有人认得他,因为他在比赛中选的人像属于一个更有名的音乐家——当然是故意挑选的,这让才能让他在百万选手中被虚拟看台上的观众认出来。
  一天,迈克尔发现自己在一个公园,看那些慢跑得人。他买了双鞋——这么多年第一双真正的鞋——于是他跟着他们,然后落到一个年轻女人的后面,那女人给她的上衣变了程序,显示的是他的奥运会人像正穿过终点线的情形。
  不幸的是,布鲁克斯教练在另一件事情上也错了——虚拟现实和真正的跑步不完全一样。在一个上有最佳的训练,但是另一个却没有,迈克尔正吃力地不被女人甩出去太远。
  但他还是有他基因改造的强硬。那个女人也不仅只是在业余跑步者中跑得不错的人,她还很漂亮。迈克尔的社交技能有些生锈了,但那个上衣说如果他能追上来,她应该很容易搭讪。努力赶上来却又要装作看起来很轻松,他想:如果他和一个像她这样天然的运动员在一起又找到一个合适的医生,他们的小孩是不是可以赢三个金牌?
  
  ================
  *作者获过4次Analog科幻杂志AnLab读者选评奖。他也为《新科学》(New Scientist)《国家地理杂志新闻》(National Geographic News)《跑步时间》(Running Times)杂志撰稿。他同时是一位教练,还与马拉松运动员Alberto Salazar一起写了两本关于跑步的书。
  

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

[翻译][科幻][旧文整理]两个明天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398843/

note: 其实翻译这个主要是因为喜欢这种用很多小细节来描写感情(亲情),感觉很实在。(当然还因为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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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明天
  
[澳] 斯蒂芬•鲍森 著
水龙吟 译

  明天我的孙女爱尔斯帕就两岁大了。自从她回家以来我就一直照顾她。而且我敢说,她让过去的两年充满了欢乐。
  为此我应该感谢我的儿子凯斯特。他告诉我他进入了第三等级的那天晚上我流下了眼泪。凯斯特,他是个好男孩;是米奈拉的好丈夫,爱尔斯帕的好爸爸,我的好儿子。他妈妈也会为他自豪的。
  如果没有他的晋级,这段和爱尔斯帕在一起日子就不可能存在。事情总是变得越来越棘手。第四等级以及更低等级的人甚至都不再允许有孩子,只有第一等级的人才允许有两个。
  人们说爱尔斯帕看起来有点像我,她有我的眼睛。但是她有柔软的红头发和完美的皮肤,就像她的妈妈那样。米奈拉本来想照顾爱尔斯帕的,但是生下爱尔斯帕两周后,她就必须回到她工作的广告中心去——她无从选择。爱尔斯帕从那以后就归我了。当时只有两个选择,我或者广告中心育儿院。
  我因此变得极度幸运,因为我最了解她。甚至比她的爸爸妈妈还要多。在他们、或者任何人面前,她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再也不会。到她十岁大或者十一岁的时候,或者甚至十四、五岁,他们可能不会记得她怎么说,“我奈一,”来代替“我爱你。”或者她怎样坐在镜子面前对着自己的镜像亲吻、扮鬼脸。但是我会——对于我来说,她会一直都是这样。
  给她喂奶时她弄出的满意的小声音,还有她紧紧握住我的拇指的方式都成了我的记忆。她经常在我胳膊上睡着的样子。在我抱着她时她发出的满足而感激的叹息声。我安慰她时她沿着脸颊汩汩而下的小眼泪。
  我会记得她在洗澡的时候欢快地用她的双手溅起水花,她蓝色的眼睛闪闪发亮,她咯咯笑着,鼓鼓的小肚子晃颠颠的。
  她的第一步是朝着我走来。她把自己扶着椅子腿站立起来的时候,我看到她充满决心的表情,在她摇摇晃晃的走向我等待的双臂时变成了胜利的欢笑。
  那天她学会说“爷丫”时,骄傲几乎撑爆了我的胸膛。她绕着屋子一圈一圈的走,边走边笑,重复着这个词。我笑得太厉害,脸部都笑疼了。我怎能忘记她拽着我的一只裤腿,说“卜,卜”其实是想要我抱一抱?
  明天爱尔斯帕就两岁了。所以明天我们中的一个有义务向终结中心汇报,因为我们的重叠时期就要过期,两代人法令就要生效。现在爱尔斯帕必须得去广告中心的育儿院,而我,要去其他的地方……
  我已经向凯斯特和米奈拉道了别。我很幸运地得到他们的信任,他们允许我去终结中心的路上送爱尔斯帕到育儿院。
  很多人在终结日的时候会把孩子从祖父母面前藏起来。直到一切结束。但是我是个老人,而且他们知道我挚爱着爱尔斯帕。我不会带着她到我的地方。她面前还有她整个人生……
  现在剩下的事,就是和她说再见。而我一想到这一点就已经泪流满面了。算是一种生日礼物。
  但那是生活的方式——长江后浪推前浪。
  我会记得爱尔斯帕直到永远——我唯一的孙女,我唯一的希望。
  我不知道她将来是否还会记得我?
  
  
  
  
  Two Tomorrow
  
  Steven Paulsen
  
  Tomorrow my granddaughter Elspie will be two years old. I have been responsible for her since the day she came home. And, if I do say so myself, she has made these last two years a delight.
  I can thank my boy Kester for that. I wept the night he told me he had made Grade Three. He's a good boy, Kester; a good husband to Minella, a good father to Elspie, and a good son to me. His mother would have been proud.
  Without his promotion this time with Elspie would have been impossible. Things are getting tougher and tougher all the time. Grade Fours and below aren't even allowed a child any more, and only Grade Ones are allowed two.
  People say Elspie looks a bit like me for a girl, she has my eyes. But she has soft red hair and flawless skin just like her mother. Minella would have liked to look after Elspie, but she had to return to her job at Ad Central two weeks after Elspie was born - she had no choice. Elspie has been my girl ever since. It was either me or the Ad Central creche.
  So I have been extremely fortunate, because I know her best. Better even than her father or mother. She won't ever be like this again for them or anyone. Never ever. When she's ten or eleven, or even fourteen or fifteen, they probably won't remember how she says, "I luth oo," instead of, "I love you." Or the way she sits in front of the mirror kissing and pulling faces at her reflection. But I will - for me she will always be like this.
  The satisfied little sounds she made as a baby when I fed her her formula, and the way she grasped my thumb are my memories. The way she would often fall asleep in my arms. Her sighs of contentment and gratitude when I cuddled her. The little tears that streamed down her face when I comforted her distress.
  I'll remember her gleefully splashing her hands in the bath, her blue eyes bright, her little fat stomach wobbling with the force of her cackle.
  Her first steps were to me. I saw her expression of determination as she pulled herself to her feet on a chair leg change to one of triumph and glee as she took those wobbly steps into my waiting arms.
  Pride almost burst my chest the day she learnt to say "Gramp". She walked around and around the room giggling, repeating it time and again. My face hurt I smiled so much. And how could I forget the way she tugs at my trouser leg, saying, "cuh, cuh," when she wants a cuddle?
  Tomorrow Elspie will be two. So tomorrow it's mandatory for one of us to report to the Termination Centre, because our overlap expires and the two-generation law comes into effect. Now Elspie will have to go to the Ad Central creche, while I go to the other place . . .
  I've said goodbye to Kester and Minella. I'm fortunate to have their trust because they're allowing me to take Elspie to the creche on my way to the Centre.
  A lot of people would hide their child from its grandfather or grandmother on termination day. Until it was over. But I'm an old man and they know I worship Elspie. I couldn't take her there in my place, she has her entire life before her . . .
  All that's left now is to say goodbye to her and I'm weeping already just thinking about it. Some birthday present.
  But that's the way of life - the new replaces the old.
  I'll remember Elspie into eternity - my only granddaughter, my only future.
  I wonder if she'll remember me?

2007年4月26日星期四

从一句翻译说起

今天看一个老兄的关于物理化学教育的文章,中间提到一个地方:
There is an old Chinese proverb which nicely summarizes the theme of this work. "Tell me and I forgot. Show me and I remember. Involve me and I understand."

顿感自豪,这句话说得多好啊。同是又有些羞愧,毕竟一点都想不起来这个中文会是什么样子。于是google。结果却大出所料:

1. "英语 词条或片语:
Tell Me & I Forget . . Show Me & I Remember . . Involve Me & I Understand
汉语 翻译: 告诉我,我会忘记……给我看,我能记住……让我参与,我才能理解"
(http://chi.proz.com/kudoz/194127)

【评】天!

2."Tell me and I forget, show me and I remember, involve me and I understand.

个人比较欣赏这句话,虽然现今的知识量已不允许我们事事involve,但不可否认这仍然是人类掌握知识的最佳途径。我们所运用的知识中,大部分是来源于参与后所获得的体验。
人生不能被告知,不能被呈现——我们在参与。" (http://www.zbedu.net/jeast/000165.html)

【评】感慨是好的,但是为什么要拿着一个从中文翻成英文的话感慨呢。怪不得那么多人抱怨文化流失。

3.有个人拿这句当签名档。当然他/她发帖用的是中文。

【评】。。。。。。。。。这是在炫耀还是在漏短?

4.百度上的 英语谚语翻译
(6)Tell me and I'll forget. Show me and I may not remember. Let me try, and I'll understand.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百闻不如一见. /实践出真知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435429.html)

【评】第一句律诗翻译的还好,但是这个,能叫“英国谚语”? 当然我也不知道了。

【总结】
这句我看着顺眼的翻译有:
闻而忘之,见而记之,行而知之
——出处不明(有人称是儒家或者道家的)
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乎行而止矣
——荀子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陆游


从中国古文翻译出去,又翻不回来了,还让很多中国人大赞这句英语“谚语”精辟,可叹啊。忽然想起前段时间看到有杂志说一个新电影——“黄金之花的诅咒”——反应了半天才明白过来,顿时无语。

2007年4月19日星期四

Clear as mud -- -- 介绍一篇关于科技文章写作的文章 (with部分翻译)

Clear as mud -- -- 介绍一篇关于科技文章写作的文章

【水龙吟注】这是一篇nature2003年5月的一篇文章,讲的是如何改进科技文章的写作,写的挺不错的。文中讲了清楚的表达在科学论文(对科普文章同样适用)里的重要性。就像文中说的:“越来越多的语意模糊的文章带来的影响,即使难以量化,也很容易想象得出。如果文章的开篇和摘要很难理解,研究者可能会丧失和其他交叉学科合作的机会。如果整个文章都很不清楚,学生们可能更多的分心到其他的兴趣里,而公众的对科学的畏惧和不信任,当然也有部分源于对新研究的难以理解,都有可能增加。”

以前没看过这类的文章,总以为学术论文是科学的事,和文学没有关系,现在想想确实不对。这文写得挺有意思的。后面的分析只适用于英语,但是前面一段具有普适性,因此水龙吟简单的翻译了一下,(何止简单,简直是复述了,见谅,呵呵)。Btw,题目读不懂。。。。

【部分翻译/原文】
像泥浆一样清晰(Clear as Mud) by Jonathan Knight
水龙吟 译

“没有什么形式的文章比一般的学术论文更乏味、难懂的了。”Francis Crick 1994年在他的《惊人的假说》一书中这样写道。这是书中对那些打算深入探究文章引文的外行人士的劝诫。但是,DNA的发现者之一也曾说过一个科学界众所周知的话:读研究论文有时就像场噩梦。

但并非总是如此。Crick和同龄的一些人,从上世纪四十年代就开始写学术文章,见证了科学文章的演化。科学文章从像一般报纸文章那么轻松可读变成了满是乱七八糟的行话术语,甚至使熟悉这一领域的人也很难弄明白。

罪责很大程度在于科学分裂成了若干分支,而每个分支都有自己的词汇库。很多杂志尝试着应付这一点,它们提供简单易读的文章概要,将网上文章链接到网上术语表。但是这些做法效果似乎有限,不过提出很多因素——尤其是写作风格——可以改变很多文章。写作需要练习,但这并不是/标准的科学训练的一部分。那么是否让研究人员回去上学或者上些写作课就可以使科学重新变得轻松可读呢?

可读性本身很难量化。微软的Word程序有个特色功能:Flesch阅读容易度——它能测出平均每个单词和句子的长度,并以此来计算需要多少年的教育水平才能读懂这个文档。但是这种工具有时会失效。比如说,一个沿着读者思路走下去的长句子会比一个混乱的短句子更容易理解。而且常见的单词可以相对来说很长——比如说technological(技术的)或者professor(教授)——然而很多技术术语可以很短,比如meson(介子),genome(基因组)或者glycan(多聚糖).

......

越来越多的语意模糊的文章带来的影响,即使难以量化,也很容易想象得出。如果文章的开篇和摘要很难理解,研究者可能会丧失和其他交叉学科合作的机会。如果整个文章都很不清楚,学生们可能更多的分心到其他的兴趣里,而公众的对科学的畏惧和不信任,当然也有部分源于对新研究的难以理解,都有可能增加。

(以下略,有兴趣的去看原文吧。^_^ )

“There is no form of prose more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and more tedious to read than the average scientific paper,” wrote Francis Crick in his 1994 book The Astonishing Hypothesis. The observation is a caution to lay readers tempted to delve into the papers referenced in the book. But the co-discoverer of the structure of DNA was also acknowledging what everyone in science knows: research papers can be a nightmare to read.

It wasn’t always so. Crick and others of his generation, who began writing scientific papers in the 1940s, have witnessed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prose. A form that was as readable as the average newspaper has, in some fields, become a jungle of jargon that even those familiar with the territory struggle to understand.

The balkanization of science into subdisciplines, each with its own vocabulary, is largely to blame. Many journals are trying to tackle this, producing easy-to-read summaries of papers, and linking online papers to web-based glossaries. But these approaches tend to have a limited impact, whereas addressing other factors — notably writing style — could transform many papers. Writing takes practice, yet it is not part of standard scientific training. So could science become readable again if researchers went back to school and took writing lessons?

Readability itself is not easy to quantify. Microsoft’s Word program features the Flesch Reading Ease scale, which measures the average length of words and sentences to calculate the number of years of education needed to comprehend a document. But such tools fail on several counts. For one, a long sentence that walks the reader own a path to its conclusion can be easier to follow than a muddled short sentence. And common words can be relatively long — technological or professor, for example — hereas many technical terms are short,such as meson,genome or glycan.

......

The effects of an increasingly opaque literature are easy to imagine, if difficult to
quantify. If opening paragraphs or abstracts are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researchers
may miss opportunities for collaboration between disciplines. If whole papers are unclear, students get diverted to other interests and the public’s fear and mistrust of science, which in part arises from difficulties in understanding new research,may increase.

......

2007年2月28日星期三

[短科幻] [翻译]: Collector’s Fever by Roger Zelazny

想不起来写什么好,最近却是越来越忙了。总觉得有一堆事情积压着,也跟自己总是拖拖拖拖到最后的性格有关系吧。懒得写新的日志,去豆瓣上找以前发的帖子想转个来着,才发现,我发的贴也好少啊。果然是懒人(嗯,还好不是烂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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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ector’s Fever by Roger Zelazny  
 
狂热收集者
  作者:罗杰•泽拉兹尼
  翻译:水龙吟
  
  “你在这儿干什么,人类?”
  “说来话长。”
  “太好了,我就喜欢长故事。坐下来说说。 不——不是坐我身上!”
  “对不起。好吧,这全是因为我叔叔,那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家财万贯的——”
  “打住。‘家财万贯’是什么意思”
  “呃,就是很富有”
  “那‘富有’呢?”
  “嗯。有很多钱。”
  “‘钱’是什么?”
  “你还想听这个故事的,是吧?”
  “想听,但我也想听明白。”
  “对不起,岩石,我恐怕自己也弄不明白。”
  “叫我石头。”
  “好,石头。我叔叔是一个很重要的人,他本打算送我去太空学院,但是他没有。他认为自由主义的教育更好。因此他送我去他的母校主修非人类人性学。你都听明白了?”
  “没,不过并不一定非得理解才能欣赏。”
  “跟我说的一样。我从来都不理解我叔叔西德尼,但是我欣赏他的残暴的品味,他的鹊鸟般的直觉以及乱管别人闲事的做法,我很欣赏这些欣赏到反胃 ——除此之外我什么都做不了。他是个食肉性的老家族纪念碑,而且喜欢他自己的做事方式。不幸的是,他还有整个大家庭里所有的钱——因此,就像zzn之后是 xxt[1],他总是有,并且按着他自己的方式做事情。”
  “钱肯定是相当重要的东西。”
  “非常重要,以至于能送我穿越一万光年到这个不知名的世界,这里刚被我顺便命名为砀黑尔[2]”
  “这种低高度飞行——或者叫哉特[3]——是一种很重的食者,因此要飞这么低……”
  “我知道这种生物。不过,那是一种苔藓,是吗?”
  “是的。”
  “好。那么打包就不成问题了。”
  “‘打包’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把某个东西放在一个箱子里,把它带到其他地方去。”
  “就像搬家一样?”
  “对。”
  “那你打算打包谁?”
  “就是你,石头。”
  “我可不是那种可以滚动的类型……”
  “听着,石头,我叔叔是个石头收藏家,明白吗?你们是这个星系中唯一一种有智慧的矿石物种。而你,又是我发现的最大的样品。你明白了吗?”
  “是的。但我不想这样。”
  “为什么不?你会成为他的石头收藏里的统治者。就像一个盲人王国里的独眼人一样[4],如果我可以冒昧的用这个不太相称的比喻的话。”
  “请不要这样做,不管那是什么。这听起来糟透了。告诉我,你叔叔怎么知道我们的世界的?”
  “我的一个导师在一个古老的太空日志中读到这个地方。那个人是个古董太空日志收藏家。那个日志原来属于法黑尔船长,几个世纪以前他曾降落在这里,跟你们的人民有一段很长时间的交流。”
  “好心的老伏尔韦泽•法黑尔,他这些日子过得怎么样?代我向他问好——”
  “他死了。”
  “什么?”
   “死亡。过期。布乐。去世。抵爆[5]。”
  “噢,天!什么时候的事情?我相信那肯定是件感觉上很重要的事件。”
  “我说不清楚。但是我把这件日志的事告诉了我叔叔,他决定让我来寻找你。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在这里——他派我来的。”
  “实话说,我很感谢你的赞美,但是我不能按你说的做。我已差不多是抵爆的时间——”
  “我知道,在我将法黑尔日志拿给我叔叔西德尼看之前,我从日志里读了很多关于你们抵爆的事情。我把那几页撕了下来。我希望你抵爆的时候他能在跟前。然后我就可以继承他的钱,然后用所有奢侈的方法来补偿我没有上过太空学院的损失。首先我可以开怀畅饮,然后要有很多情人——或者,也许我最好用其他的方法……”
  “但是我想在这里抵爆,在这与我一直紧密相连的地方。”
  “这是把铁锹。我会使你们不再相连。”
  “如果你敢,我立刻就抵爆。”
  “你不行。我们开始谈话之前,我就测量了你的质量。至少还要8个月,按地球条件的话,你才能达到抵爆状态。”
  “好吧。我刚才说谎了。但是你就没有同情心吗?我已经在这里呆了几个世纪,从最开始我还只是个小小的鹅卵石,就像我父亲那样。我小心翼翼的增加我的原子收藏,建立起这附近最好的分子结构。而现在,我就要抵爆了却要被攫出去,这,这简直太没石性了。”
  “也没有那么糟了。我保证你会收藏到地球上可能得最好的原子。你会去其它石头从没有去过的地方。”
  “小小的安慰。我想见见我的朋友。”
  “我恐怕这不行。”
  “你真是个残忍的人类。我希望我抵爆的时候你就在周围。”
  “我打算在那之前就躲得远远的,那将是我奇妙的放荡生活前夕。”
  在砀黑尔亚地球的重力下石头很容易被滚到了太空轿车的旁边,被打了包,然后,借助一个绞盘,被放进一个原子反应堆的隔间。事实上,这是一个专为短程旅行的运动型太空轿车,是它的主人专程定做的,里面去掉了很多防护罩。也正是这个原因石头感到一股突如其来的像猛烈的醉酒般的燥热,立即向它的收集中加入选择的东西,当场抵爆。
  他迅速增长壮大,然后在砀黑尔的平原上扫出一阵巨浪。一些年轻的石块从灰浊的天上落下,为他们的诞生的疼痛发出一阵哀号声,弥漫整个群落。
  
  “聚变死亡,”在一阵静寂之中,很远处的一个邻居评论说, “比我想得快多了。感受一下焰火后的温暖。”
  “真是个漂亮的抵爆,”另一个同意地说,“做个收集者小心点总没错。”
  
  
  注:
  [1] (译者也不太明白)可能是指曾经流行的一种游戏,类似七巧板,zzt之后是xxn(?),表示因果关系。
  [2] 此处原文为“Dunghill”,意为垃圾堆,这里音译。
  [3] 此处原文为“zatt”,应为作者杜撰词汇,是“砀黑尔”上的一种生物的名称
  [4] 此处指英语谚语,“盲人国里, 独眼称王”。
  [5] 原文为 “Blooey”和“Deeble”,应为作者杜撰的词,此处翻译为自造词“布乐”、“抵爆”。由下文知这是“砀黑尔”星球或其他星球的语言,表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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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巧的是,几乎同时无机也翻译了这篇,对于我来说正好是个学习的机会。可以参见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300014/,里面还有原文。

2007年2月9日星期五

试贴:翻译《双心》

转自 ms blog,更确切地说,转自豆瓣

  【简介】
  《双心》(Two Hearts),作为《最后的独角兽》的续篇, 2006年获得雨果奖最佳短中篇小说奖。作者彼得•S•毕格尔(Peter S. Beagle)的代表作正是《最后的独角兽》(The Last Unicorn)(1968),时至今日,此书还常常位居于史上十大最佳奇幻小说之列。
  《最后的独角兽》故事讲述一只孤独的独角兽,一直平静 地生活在一片美丽的森林里,她得知自己可能是世界上最后一只独角兽时,毅然离开了熟悉的森林,踏上了寻找同类的漫漫征程。一路上,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和 生物:一个半吊子的魔法师,一个古道热肠的邋遢女贼,可笑的强盗,卖弄的蝴蝶,笨拙的鸟,狂妄的骷髅,狡猾的猫。她历尽艰险,深陷巫魔会、夜困黑森林、探 秘女魔城,险象环生,几经生死……在逃亡时,独角兽变成了一个女孩,遇到了一个王子。然后他们相爱,然后他们分离。王子变成了国王。独角兽仍是独角兽。老 国王消失,魔法师不再能保持青春,终有一天会死去。小说给我们展现了一个险象环生而又浪漫优美的魔幻故事,一个关于青春和成长的童话。
  《双心》是众人期待已久的《最后的独角兽》的续篇。小女孩Sooz居住的村庄饱受一只狮鹫的骚扰,国王派来的骑士屡屡被怪兽杀害。Sooz认为唯有国王才能收服怪兽,于是孤身一人走上通向王宫之路,试图寻求到国王的帮助,魔法师、国王和独角兽因此再次会面……
  【正文】
   双心(Two Hearts)
                             [美]彼得•S•毕格尔 著
双峰驼 出品
                                   水龙吟 译
  
  我哥哥Wilfrid老是说这事不公平,这本该全发生在我身上。作为一个女孩,一个小孩,我却笨得连鞋带都不会系。不过我想这是公平的。我想每一件事都按它应该有的方式发生了。除了那些悲惨的部分,也许那些部分也是。
   我叫Sooz,九岁。下个月就十岁了,正好就是格里芬[1]来到的周年日子。Wilfrid说这都是因为我,格里芬听说世界上最丑的小孩刚刚出生了,它 本来打算来吃掉我,但是即使对格里芬来说,我也实在太丑了。于是它在“暗林”中筑了巢(我们这样叫“暗林”,但是它的真名字是暗夜森林,因为树林中太黑 了),呆在那里吃我们的绵羊、山羊。如果格里芬喜欢一个地方,它们就会那么干。
  但是它从不吃小孩,直到今年。
  我只见过它一次—— 我是说,在那之前——某天夜里升起在树林上方,就像第二个月亮。只是那时天上没有月亮。整个世界什么都没有,只有格里芬,金色羽毛在它的狮子身体和鹰的翅 膀上燃烧般闪耀,它的巨大的尖牙般的前爪,可怕的鹰喙跟它的头比起来显得那么庞大——Wilfrid说我坚叫了三天,但是他撒谎,而且我也不像他说的躲在 蔬菜储藏地窖里,那两天夜里我睡在马厩,和我们的狗Malka在一起。因为我知道Malka不会让任何东西伤害我。
  我的意思是说我的父母也不 会,如果他们能阻止的话。只是Malka是整个村子最大、最凶猛的狗,而且她什么都不怕。当格里芬抓走黑铁匠的小女儿吉海茵,你没法看不见我爸爸有多担心 害怕——跟其他男的一起跑来跑去,想组建某种巡逻队,然后人们就知道什么时候格里芬出来。我知道他是为我和我妈妈担心,想做任何他能做的来保护我们,但是 这并不能让我觉得安全,但是Malka能。
  但是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做,无论如何。我爸爸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当格里芬只是拖走羊的时候已经够糟 了,因为这里几乎每个人都要买羊毛或干酪或羊皮之类的来维持生计。但是当它抓走吉海茵,这个早春,那改变了一切。我们送了报信者到国王那里——有三次—— 每次国王都派些人跟他们回来。第一次是一个骑士,只有他自己。他叫都拉斯,他给过我一个苹果。他骑马而去进入深林,唱着歌,寻找着格里芬,然后我们再也没 有见过他。
  第二次——当格里芬抓走磨坊主工作的男孩鲁里——国王一并派来五个骑士。他们中间有一个确实回来了,但是没等他说出发生了什么事他就死了。
   第三次整只骑兵中队都来了。至少,我爸爸是那样说的。我不知道一只中队有多少士兵,但是那里有很多,他们遍布在村子里了两天。到处搭起帐篷,把马拴入每 一个马厩,在小酒店里吹嘘说他们会如何在很快时间内帮我们这些可怜的农民搞定格里芬。当他们向深林行进的时候有乐师奏乐——我都记得,我还记得音乐什么时 候停下来,以及之后我们听到的声音。
  在那以后,村子不再派人去国王那里了。我们不希望更多的他的人去送死,而且,这也没什么用。因此从此以 后,当太阳落山,格里芬从他白天的睡梦中醒来开始觅食,所有的小孩都急急忙忙的跑进屋里。因为害怕格里芬,我们不能一起玩,或者被差使,或者给父母照看羊 群,或者甚至不能在敞开的窗户旁睡觉。我什么事情都不能作,除了读那些早记得滚瓜烂熟的书,或者向爸爸妈妈抱怨,然而他们照顾我和Wilfrid已经筋疲 力尽,更懒得理我。他们还要照顾其他的小孩,和其他的家庭轮流照顾——还有我们的绵羊、山羊——因此他们总是很疲倦,而且很担心害怕,大部分时间我们互相 发脾气。人人都这样。
  然后,格里芬抓走了Felicitas。
  Felicitas不会说话,但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从我们很小开 始,一直都是。我总是能明白她想说什么,她也明白我,比其他任何人都明白,我们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一起玩,我不会和其他任何人一起那样。她家里人认为有她是 浪费粮食,因为没有男孩会想娶一个哑巴女孩,于是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允许她跟我们一起吃饭。Wilfrid曾取笑她的沙沙的鸭叫声,那是Felicitas 唯一能发出的声音,但是我拿一块石头砸他,从那之后他再也不那样做了。
  我没有亲眼看到那怎么发生的,但是在我脑子里我看到了。她知道不要出去,但是她在傍晚来我们家的时候总是那么开心。而且她家里没有人会注意到她出去。他们没有人注意Felicitas。
  我知道Filicitas出去的那天,我动身去找国王。
   恩,事实上,是那天晚上——因为在白天我不可能溜出家门离开村子。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事实上,除了知道我叔叔Ambrose正要推一车羊皮去 Hagsgate(海格门)的集市,而你需要黎明集市开始之前很早就动身。Ambrose叔叔是我最好的叔叔,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求他带我去国王那里—— 他会反过来直接把我扔到我妈妈那里,然后告诉她要给我喝硫磺加糖浆[2]然后热情地把我送上床。他连他的马也喂硫磺和糖浆。
  于是我那天晚上很 早就爬上床,然后我一直等着每个人都睡着。我原想在我枕头上留张纸条,但是我总是没写几句,然后就把它撕掉,扔到壁炉里,我还担心有人会醒来,或者 Ambrose叔叔走时没带上我。最后我只是写上,我很快就会回家。我没带任何衣服,或者其任何东西,除了一点奶酪,因为我以为国王肯定住在离 Hagsgate很近的什么地方,Hagsgate是我见过的唯一的大城镇了。我父母都在他们卧室里打鼾,但是Wilfrid就在壁炉前边的地毯上睡着 了,他经常这样睡着,他们也不管。如果你叫醒他让他去自己卧室,他会爬起来又打又闹。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停下来,低头用最长的一段时间望着 他,Wilfrid睡着的时候看起来没那么凶恶。我妈妈堆足了煤炭保证明天早上有火能烤面包,我爸爸的厚棉裤正挂在那里烤干,因为他那天下午在蓄水池塘里 趟水救了一只羊羔。我把它们挪了挪,好让它们不会烧着。我给钟上了发条——Wilfrid本该每晚都要这么做,但他总是忘——然后我想象到明天早上他们会 怎样都听到闹钟叫,他们怎样到处找我,怎样担心地吃不下早餐,然后我转个身走回了我的卧室。
  但是之后,我又转身,我从厨房的窗户爬出去,因为 我们的前门会吱吱啦啦的叫。我担心Malka也许会从马厩中醒来,立马明白我要做什么事,因为我从来都骗不过Malka,只有她,然后我几乎一路屏住呼吸 跑去Ambrose叔叔的房子,藏进他的羊皮货车。那天晚上很冷,但是在那一堆羊皮下反而很热还有股羊骚味,我什么都不能做只能静静的躺着等 Ambrose叔叔。于是我想到了Felicitas,这让我不会因为离开家离开每个人感觉那么糟。但那已经糟透了——我从没有真正的失去过亲人,从来没 有——但是无论如何这次不一样。
  我不知道Ambrose叔叔最后什么时候来的,因为我在车里打了个盹,直到有些摇摇晃晃、格嗒格嗒还有些马发 出的懒散的咕哝的声音我才醒来,马被叫醒了又很不开心的时候总是这样——我们正出发去Hagsgate。半个月亮早早地就开始下沉,但是我可以看到村庄起 起伏伏,不是月光下的银色,而是渺小而阴暗,没有任何颜色。这时候我几乎要哭了,因为看起来已经那么远,虽然我们还没到蓄水池塘,但我感觉就好像我再也见 不到它一样。要不是我还清醒,我就从车里爬出来回家去了。
  因为格里芬仍然盘旋着觅食。我看不到它,当然,躲在羊皮下(而且我还闭着眼),但是 它的翅膀发出的声音就像很多刀在一起磨,有时它会叫两声,声音恐怖,因为那很轻柔、甚至有些哀伤和恐惧,就好像它正在模仿当它抓到Felicitas时, 她曾发出的声音。我尽可能的埋低自己,想再睡一会,可是我睡不着。
  那样正好,因为我不想一路坐到Hagsgate,Ambrose叔叔在集市 里卸羊皮的时候就会发现我。于是当我再也听不见格里芬的声音(它们不会到离巢很远的地方觅食,除非逼不得已),我把脑袋从小车的尾板里探出来,看着星星一 个一个消失,天空渐渐亮起来。月亮落下,晨风吹起。
  当小车晃得没那么厉害,我知道我们肯定是转入了国王大道,然后我听到奶牛哞哞地互相低语。 我跳到路上。我在那里站了一会,掸掉棉绒和小撮羊毛,看着Ambrose叔叔的小车越滚越远。我从没自己一个人离家这么远过。或者说从没这么孤单。微风下 枯草扫着我的脚踝,我不知道该怎么走。
  我还不知道国王叫什么名字?除了“国王”我从没听别别人叫他其他什么别的名字。我知道他不住在 Hagsgate,而是住在附近某处的一个大城堡里,只不过当你乘着车它是在附近,但当你步行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而且我老是想着我家人就要醒来,到处找 我。奶牛的吃草声音让我觉得很饿,但我在车里已经把我所有的奶酪都吃了。我真希望自己带了一个硬币——并不是用来买东西,只是扔硬币告诉我往左还是往右。 我试着用扁平的石块代替,但是它们掉下来就再也找不到了。最后我启程走向左边,没什么理由,只是因为我的左手有一只妈妈给我的小银戒指。那儿也有条小路, 我想也许我能绕着Hagsgate走,然后我就想之后应该做什么。我走路很在行。我可以走到任何地方,如果给我时间。
  只是在真的路上走起来会 容易些。可这条小径一会就没了,我只好自己从浓密的树丛中穿过,然后又是有刺的藤蔓,我的头发上都是芒刺,我的胳膊被扎的到处都是,流着血。我很累,流着 汗,就要哭了——是就要——而且每次我坐下来休息,臭虫什么的就一直爬向我。然后我听到附近流水的声音,我立刻就觉得渴了,于是我试着往水声处走,大部分 路我必须得爬着才行,我的膝盖蹭破了、胳膊肘老撞到恶心的东西。   
  [1]格里芬,griffin的音译,即狮鹫,狮子身体,鹰鹫头和翅膀的怪兽  
  [2]像是一种民间偏方,据说可以治疗痘痘等,可以让萎靡的人变得精神?和雄黄酒有的一拼


(未完待续,原文在豆瓣上连载……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326676/